关于订制《
2012
年普通高考成绩证明书》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各普通高中:
为更好地
服务考生、服务社会
,应广大考生的要求,我中心将开展《
2012
年普通高考成绩证明书》(以下简称《成绩证明书》)订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证明书用途和式样
(一)证书用途。
《成绩证明书》是考生参加过普通高考的有效证明之一,是考生升学、出国留学或用于申请助学金、奖学金、贷款等的证明,用途广且具有收藏价值和纪念意义。
(二)证书式样。
2012
年《成绩证明书》式样与往年保持一致,为
32
开,数字彩色印刷,内容包括考生本人的相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生号、科目组、考试成绩(含:总分、各科分数、照顾分)、校验码、防伪条形码等信息,可以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
www.gxeea.cn
)上查询验证真伪。
二、加强宣传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高考成绩证明书的组织征订工作,加强宣传,将《成绩证明书》样张发到各学校,让广大师生了解证书的用途,认真为考生集体办理征订手续。
三、订制办法
(一)集体订制。
考生到所在中学或市、县招生办(考试院)申报、登记和交费。《成绩证明书》单价为
30
元
�M
张,集体订制优惠价为
20
元
�M
张。
(二)个人订制。
考生也可直接向我中心申报。申请人需提交一份注明姓名、考试年度、准考证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的申请书,同时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成绩证明书》个人订制为
30
元
�M
张。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我中心,也可以面交现金。
四、上报要求
《
2012
年高考成绩证明书征订表》(见附件),请以市为单位统一办理好后于
2012
年
4
月
15
日前发到邮箱:
zhaofu@mail.gxeea.cn
,并电话确认,同时将征订表和款项交到我中心。
五、证书发放
集体订制的证书将于
2012
年
6
月下旬发放到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再逐级发放给考生。个人订制的证书可自行来我中心领取,也可邮寄给个人。
六、联系方式
单位: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梅
周世银
电话:
0771-5337455
(兼传真)
5337944
地址:南宁市竹溪南路
16
号
邮编:
530021
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网址:
www.gxeea.cn
附件:
2012
年普通高考成绩证明书征订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二○一一
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