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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1-10-22 17:03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桂招考委办〔2021〕7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广西民族大学:

为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具有一定的体育类专业基础且已参加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体育统考,只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或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可不参加体育统考报名(但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我区体育统考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17:30。考生须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在“系统导航”中点击“考试报名”栏目,选择“2022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高考网上报名,同时在“加考科目”中勾选“体育统考”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体育专项”考试科目。

(三)报考费。

本次报名考试的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规定执行。体育统考报名费35元/人,考试费30元/人/科,共考5科,合计185元/人,在高考报名时进行网上缴纳。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第一批。

(1)场地适应时间:2021年11月26日。

(2)专项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

(3)身体素质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至29日。

2.第二批。

(1)场地适应时间:2021年11月30日。

(2)专项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日。

(3)身体素质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3日。

3.考试地点: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及东校区。

(1)西校区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2)东校区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4.各市分批情况及考场安排将另文公布。

(二)考试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身体素质考试满分为60分,体育专项考试满分为40分,考生成绩为身体素质考试得分与体育专项考试得分之和,满分为100分。

1.身体素质考试包括100米、800米、立定跳远和后抛实心球等4个项目,每个项目分值25分,考生该科目得分为4个项目得分之和×60%。

2.体育专项考试分为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体操、武术、游泳等9个项目,考生可以从中任选1个项目参加考试(其中田径专项由9个小项目构成,考生可在公布的9个小项目中任选1项作为田径专项的考试项目),各专项考评标准与具体分值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考评项目与考评标准(2021年3月修订)>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1〕17号)。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21年11月20日至25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2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体育统考《准考证》。

(四)考试注意事项。

1.田径专项和身体素质考试的100米、800米考试均在塑胶跑道进行,穿钉鞋考试的考生,仅能使用0.6cm规格的鞋钉,不符合标准的钉鞋不允许进入田径场,以免损坏跑道。请各地提醒考生准备好符合标准的钉鞋。

2.立定跳远考试采用立定跳远测距仪测量,考生只能穿平底鞋进行考试。

3.实心球形质及规格。实心球为圆形实心充气、表面呈颗粒状的胶球,男子实心球重6公斤,周长65厘米(±0.5厘米);女子实心球重4公斤,周长60厘米(±0.5厘米)。

4.其他体育专项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考评项目与考评标准(2021年3月修订)》。

三、成绩公布及使用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12月31日16:30后,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系统导航—成绩查询”栏目查询体育统考成绩。

(二)成绩形式及使用。

体育统考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中体育类专业投档和录取的依据,成绩当年有效。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高考总分和体育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高考总分×70%+体育统考成绩×(750/100)×30%”。综合分相同时,按体育统考成绩排序,体育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序,即综合分—体育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 —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广西民族大学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体育统考的各项工作。各地要督促广大考生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在赴考、应考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试期间,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指派一名专职干部担任领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派出领队,可指定一名学校带队教师担任领队,负责本辖区考生体育统考期间的管理工作。领队和考生要服从考点的管理,配合考点做好考试的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应督促参加考试的考生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带队老师和考生的管理与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对违纪舞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我办将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2022年我区体育统考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出台新的体育考试招生政策,则按教育部新的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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