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院已委托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各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将2018年4月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处理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告知书送达各考生。
截至目前,共有8名考生因通讯方式不详等原因尚未签收违规处理告知书。现将我院认定的违规考生处理情况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或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我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有关证据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地址:南宁市柳园路6号,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337461。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8年6月4日
8名违规考生名单及拟处理决定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违规事实 |
处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拟处理决定 |
考试日期 |
考试地点 |
1 |
010117101635 |
胡明建 |
410222***0016 |
06087 |
工程项目管理 |
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 |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4月15日 |
桂林市第十三中学 |
2 |
010115201109 |
蒙秋芳 |
452226***5188 |
00154 |
企业管理咨询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4月15日 |
桂林市第十三中学 |
3 |
130112200051 |
邓魏 |
450327***0140 |
00604 |
英美文学选读 |
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 |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4月15日 |
桂林市第十三中学 |
4 |
010115201205 |
覃明贵 |
452225***4821 |
00015 |
英语(二) |
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 |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4月15日 |
桂林市第十三中学 |
5 |
010118102150 |
张景瀚 |
452528***3799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 |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4月14日 |
北海市第九中学 |
6 |
010118103179 |
苏丕珍 |
450521***4106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4月14日 |
北海市第九中学 |
7 |
010117215660 |
梁海娟 |
450923***354X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 |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4月14日 |
广西师范大学 |
8 |
010114218029 |
伍承涛 |
431229***0032 |
02333 |
软件工程 |
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四款 |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4月15日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