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1年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1年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公开09-1表至09-12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考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是广西教育考试、招生录取、命题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机构。目前承担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大学外语等级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等29项国家教育考试、社会考试及其他考试的考试管理、招生录取和相关命题任务,每年承办各级各类考试共计40余次,每年参加各类考试的考生约700万人次,录取各类新生65万余人。同时负责教育考试、招生录取和命题工作的研究、宣传、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在考试招生事业发展的进程中,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砥砺前行,其中一些改革实践走在全国前列,如率先实行高校招生远程录取、无纸化录取、无纸化阅卷,实施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人机对话”及“一年两考”改革,开展高职入学分类考试和综合评价入学,打通“中职—本科”升学通道等,为推进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建设作出了贡献。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有广西特点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为构建我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为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的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自学考试与社会考试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处、教师资格和招聘考试处、命题与科研处、信息技术处、机关党委等9个办事机构。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为全额财政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57名,实有人数49名;退休人员36名。
第二部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收入30509.47万元,同比增加197.09万元,增长0.65%。2021年预算支出30509.47万元,同比增加197.09万元,增长0.65%。2021年部门预算总体收支平衡,同比基本持平。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9.47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4.06%,同比增加75.99万元,增长6.53%,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工资及预发绩效考核奖等收入预算增加。
(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29270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95.94% ,同比增加121.1万元,增长0.42%。同比基本持平。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支出30509.47万元,同比增加197.09万元,增长0.6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39.4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4.06%,同比增加75.99万元,增长6.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及预发绩效考核奖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预算2927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95.94%,同比增加121.1万元,增长0.42%,同比基本持平。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四类,其中:
1.教育支出30135.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78%,是部门预算的主要构成,主要用于全区国家教育考试的监考、命题、印卷、评卷、信息化建设等与考试招生有关的支出。教育支出同比增加139.4万元,增长0.4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4%,主要反映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同比增长32.11万元,增长16.6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个人收入提高同时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6.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8%,主要反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同比增加11.36万元,增长25.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个人收入提高同时医疗保险金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9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3%,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同比增加14.22万元,增长18.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个人收入提高同时医疗保险金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1239.4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占总支出预算的4.06%,同比增加75.99万元,增长6.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及预发绩效考核奖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具体构成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96.9万元, 占基本支出预算80.43%,同比增加65.37万元,增长7.02%。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各项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费支出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8.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3.57%,同比增加1.4万元,增长0.84%。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反映单位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同比增加9.22万元,增长14.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反映退休费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其他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2927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95.94%,同比增加121.1万元,增长0.42%,同比基本持平。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1239.47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占总预算收入的4.06%,同比增加75.99万元,增长6.53%,收支平衡。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9.47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4.06%,同比增加75.99万元,增长6.53%。
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按功能科目划分,其中: 教育支出865.91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69.86%,同比增加18.3万元,增长2.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13%,同比增加32.11万元,增长 16.68%;卫生健康支出5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8%,同比增加11.36万元,增长25.01%。住房保障支出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3%,同比增加14.22万元,增长18.2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39.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1.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8.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1.26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同比下降19.51%,主要为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63万元。2021年学校“三公”经费预算中基本支出4.26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26万元,同比持平,主要根据财政定额预算安排。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63万元,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预算3.63万元,同比持平,自治区公车办核定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保留一部离退休干部用车;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政府性基金收支金额为0。
九、部门预算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168.19万元,同比增加1.4万元,增长0.84%,同比基本持平。
机关运行经费按财政下达的各经济分类科目安排,主要用于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8717.02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822.0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43%,分散采购789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0.5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经自治区公车办审批,我院车辆编制一部,车辆用途为老干部服务用车。实有车辆一部,车辆类型为旅行越野车。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有10台套,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四)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1年部门预算有13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涉及资金28997.2万元,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中,除一个项目涉及运转经费投入外,其余12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予以公开,分别是:
1.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下拨地市县考试专项经费。
立项依据:资金预算主要依据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及我院经费管理分成比例文件测算,主要考试项目分成比例如下: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考点31元/人.科,我院19元/人.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考点31元/人.科,我院19元/人.科,教育部考试中心20元/人.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考试:考点280元/人.次,我院70人.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考点255元/人.次,我院30元/人.次,教育部考试中心15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面试:考点305元/人.次,我院30元/人.次,教育部考试中心15元/人.次。普通高考县招生办35%,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10%,我院55%。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所收报名考试费: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40%,我院60%。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试费县招生办40%,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10%,我院50%;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高校收取的报名考试费: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高校40%,我院60%。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费考点分成15元/人科次。可行性和必要性:通过上缴考务费及下拨考试经费,确保全年各类考试顺利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确保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及各考点平安顺利完成2021年考试组织任务。项目中期绩效目标:确保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及各考点平安顺利完成每年考试组织任务。项目内容:上缴教育部考务费,下拨组织经费,标准化考场建设经费。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金额10227万元。
2.普通高考及配套考试、招生经费。
立项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9〕4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西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44号)及教育部每年的考试招生工作文件。可行性和必要性:我院负责组织普通高考、体育高考、艺术高考、外语口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小语种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高职单招及对口中职、本科对口中职等各类考试8次,并在考试结束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科学选拔人才,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考试经费投入,保障平安顺利完成普通高考考试考务组织及招生工作。项目中期绩效目标:平安顺利完成普通高考考试及招生相关工作,并通过经费投入逐年提高考务工作效率,完善考试规章制度。项目内容:差旅费、印卷费、试卷扫描费、命题费、评卷费等考务支出。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金额4300万元。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
立项依据:根据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避免严重偏科的一项制度设计,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改革是在近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业水平考试的规范性、安全性、科学性和公信力,要求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要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必修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颁发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实施程序等。统一阅卷(考核)程序、标准和方式,确保评分准确。加强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013年,我院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2次。”。可行性和必要性:我院负责组织2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必需投入资金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考试经费投入,保障每年平安顺利完成2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工作。项目中期绩效目标:平安顺利完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并通过经费投入逐年提高考务工作效率,完善考试规章制度。项目内容:差旅费、印卷费、试卷扫描费、命题费、评卷费等考务支出。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金额1820万元。
4.成人高考考试、招生经费。
立项依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1号)、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可行性和必要性:我院负责组织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1次,必需投入资金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考试经费投入,保障每年平安顺利完成全国成人高校考试和招生工作。项目中期绩效目标:平安顺利完成全国成人高校考试和招生相关工作,并通过经费投入逐年提高考务工作效率,完善考试规章制度,科学选才。项目内容:差旅费、印卷费、试卷扫描费、命题费、评卷费、培训费等考务支出。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金额520万元。
5.自学考试经费。
立项依据: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桂考院〔2019〕274号)及教育部每年的考试工作文件。可行性和必要性:我院负责组织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必需投入资金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考试经费投入,保障平安顺利完成自学考试考务组织工作。项目中期绩效目标:平安顺利完成自学考试相关工作,并通过经费投入逐年提高考务工作效率,完善考试规章制度。项目内容:差旅费、印卷费、试卷扫描费、命题费、评卷费等考务支出。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金额900万元。
6.研究生考试经费。
立项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可行性和必要性:我院负责组织我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次,通过投入经费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考试的平稳实施。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考试经费投入,保障每年平安顺利完成研究生考试考务组织工作。项目中期绩效目标:平安顺利完成研究生考试相关工作,并通过经费投入逐年提高考务工作效率,完善考试规章制度,确保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项目内容:差旅费、印卷费、试卷扫描费、评卷费、考试用品费、报名技术费等考务支出。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金额450万元。
7.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经费。
立项依据: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国家保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05〕38号)、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89号)及我院《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和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0〕150号)及每年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考试工作文件。可行性和必要性:我院负责组织大学英语四、六级和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每年两次,必须投入资金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考试经费投入,保障每年平安顺利完成大学英语四、六级和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考务组织工作。项目中期绩效目标:平安顺利完成大学英语四、六级和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相关工作,并通过经费投入逐年提高考务工作效率,完善考试规章制度。项目内容:差旅费、印卷费、试卷扫描费、培训费、评卷费等考务支出。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金额280万元。
8.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身份信息验证服务。
立项依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8号)。可行性和必要性:根据通知要求自2018年起,在已实施或拟启动实施普高综合改革的省份及部分标准化考点建设和信息化投入、管理等条件较为成熟的省份,开展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广西是14个试点省市之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身份信息验证系统采购服务的招标工作并完成全区所有考试设备系统布置,在本年度可以全面使用身份识别验证系统。项目中期绩效目标:通过升级完善市县身份信息采集和验证系统,进一步提高考试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有效遏制考试违规行为,监督监考老师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维护考试权威、公平。项目内容:建设任务主要包括:一是配齐、配足全区实施考试综合改革所需标准化考点(考场);二是建设及完善身份信息采集和验证系统。项目进展:该项目于2019年开始调研,建设方案于2020年通过院党组会,拟计划由第三方垫支设备款我院采购服务的方式进行,目前该方案已通过相关论证。项目目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金额5800万元。
9.办公楼、信访楼及其他维修费。
立项依据:项目根据我院党组会相关决议及实际工作需要。可行性和必要性:我院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及其他教育考试23次及2次招生任务,为完成全年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后勤保障管理服务到位。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对办公场所、路面、园林绿化、录取大厅等进行维修维护,改善全院办公条件。项目中期绩效目标:通过维修维护,改善全院办公条件,为考试招生工作平安完成保驾护航。项目内容:办公楼及室外设备维修。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金额250万元。
10.设备购置及软件开发。
立项依据:根据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对国家教育考试设备、网络、数据安全及我院考试招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可行性和必要性:我院每年负责组织23次考试和2次招生任务,目前已建成国家教育考试指挥系统、数据中心及各报名、考试招生系统,必须确保各系统有效运转,确保考试顺利。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资金投入,购置设备及对现有系统进行开发,确保各个考试报名系统正常转运及数据安全。项目中期绩效目标:通过资金投入,购置设备及对现有系统进行开发,提供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的安全保障。项目内容:采购设备或委托第三方开发各种报名系统、安全保障系统。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金额1800万元。
11.设备软件及网络维护服务、租赁费。
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等。可行性和必要性: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相关要求,考试招生信息化需要安全稳定的基础网络环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在已有考试招生信息化硬件软件基础上,采购已经成熟的信息化技术及软件维护技术,保障考试招生系统安全运行。项目中期绩效目标:通过几年的投入,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化技术及软件维护技术,完成考试招生信息化工作。项目内容:网络安全运维、考试招生信息平台安全运维服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及测评、网络运维、机房设备维护、机房动环运维、考试指挥中心运维、项目咨询及监理服务和运营商线路租赁服务。项目目标通过经费投入,确保我院各报名系统及网络安全、顺利。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金额1400万元。
12.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运行费。
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金额80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详见预算公开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详见预算公开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详见预算公开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详见预算公开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详见预算公开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详见预算公开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详见预算公开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详见预算公开08表)
表九 预算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预算公开09-1至09-12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