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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1-09-16 11:44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关于开展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9月14日


关于开展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14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桂教基教〔2021〕58号)等文件精神,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要,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普通高中学校开展选课走班教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扩大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选课制度和选课指导体系,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个性。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权利,尊重学生的个人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及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

(二)遵循校情。充分考虑选课走班所需办学条件、师资、生源、课程特色等情况,做好教育教学资源的统筹配置,为选课走班教学提供基础保障,努力为学生提供多种科目组合的选择,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三)科学指导。立足长远,对学生兴趣、特长、学业、专业发展方向等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需求,帮助学生选择适合个性发展的选课方案。

(四)创新管理。探索行政班与教学班并行的教学管理模式,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三、具体措施

(一)做好选课走班教学规划。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充分进行学情调研与模拟选课基础上,建立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制度,制定选课走班指南,加强走班教学班级管理和集体主义教育,强化任课教师责任,确保选课走班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

(二)科学确定选课走班方式。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借鉴前期试点地区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自身办学传统、特色优势和我区选考科目模式对选择性考试的要求,探索构建适应本校学生发展需要和软硬件资源实际的选课走班方式。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教师配置、班级编排、学生管理、设施配备等方面的统筹力度,逐步形成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

(三)组织课程选择。课程选择要做到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管理。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的选课指导,指导学生根据学习兴趣特长、学科学业基础、专业发展趋向、高等学校招生要求自主选科目、选层次、选教学班级,避免学生盲目选课。实施选课走班要根据学校师资、教室等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安排课程教学,提前告知选考科目教学班的最大容纳量,编制选课指导手册,引导学生有序选择。学校不得强制学生选课。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共同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减少选课的盲目性和功利性。原则上高一学年结束、必修课程完结后,实施选课走班教学。

(四)建立导师制。普通高中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改革教师管理办法,为每一位学生配备成长导师。成长导师负责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心理上疏导和生活上指导等工作,全程、全面关注学生的个性特征、学科成绩、学习兴趣、认知水平和学习潜力等,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等选择学习内容、发展个性。

(五)强化学生发展指导。普通高中学校要科学设置并开设好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加强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和生涯规划等方面教育和指导,帮助学生依据个人兴趣爱好、学习能力、未来职业的选择和人生发展规划,理性选择学习科目和层次,培养学生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探索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模式,全面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

(六)改革教学组织形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普通高中学校适应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要求,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组合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满足不同学生不同发展需要。改革单一行政班教学组织模式,建立并推行适合校情的选课走班教学模式,做好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走班教学,均衡合理配置师资,鼓励有条件学校实行选课分层教学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走班教学。实行行政班和教学班双轨管理,优化管理流程,保障选课走班教学模式顺利推行。

(七)加强课程建设。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并落实每学期、每学年、三年课程计划,整体设计高中三年课程。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创造条件开好选择性必修课程,积极开发精品选修课程,努力满足学生多层次的学习需要。积极推行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特色化,面向全体,尊重个体,构建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特色课程体系。

(八)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普通高中学校要探索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和导师制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加快走班教学质量监控制度研究,探索区域内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的科学方法,建立过程性与终结性、定性与定量、教师个人与教研组团队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体系。

四、保障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认识选课走班教学是高考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选课走班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稳步有序地推进选课走班工作。

(二)强化基础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需求测算情况,统筹区域内学校教学资源建设,切实加大资源建设与保障力度,满足实际教育教学需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充分利用实验室、功能教室、图书馆和学校周边社会公共资源开展走班教学,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管理活动智能化。教研部门要加强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内容改革和学生选课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有计划地开展相关教研和培训活动。

(三)加强师资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选课走班教学推进情况,定期开展培训,加强每一名教师的选课走班教学能力。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合理评价教师的工作绩效,进一步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通过过程评价、增值评价和团队评价等方式,构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的教学评价模式,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提高教师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加强督查评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开展选课走班教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建立健全学校选课走班教学工作长效督查机制。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选课走班教学宣传和解读,加深师生、家长对选课走班教学改革意义、步骤、方法的认识。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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