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至28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在南宁召开。大会总结过去5年的主要工作,并确定了今后5年和未来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对包括教育事业在内的各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过去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广西大力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度改革赋能考试招生制度创新,把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教育事业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显著,完成实施四项专项计划、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高考录取批次、体育、艺术类投档录取模式、实施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等多项单项改革任务。同时,2021年9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广西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当前,广西教育改革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总结当下教育改革成功经验,形成新的宝贵基本经验,进而映照现实、远观未来,让全区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功。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原因,广西经济基础依然薄弱,教育发展水平仍处于全国后位,教育总体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还不适应,教育落后面貌仍然没有根本改变。“再穷不能穷教育!”自治区党委、政府投入真金白银,优先发展教育,进一步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快消除大班额,加快配齐选课走班教学专用教室与场馆,提供足够的图书资料和教学设施设备。加快推进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项目,统筹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和全区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按办学规模、办学标准和实施新高考和新课程要求,完善高中学校布局,改善农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和生活条件,有力推动了广西教育提质增量,夯实高考综合改革的基础条件,为实现改革目标奠定了扎实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广西在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坚持把最大化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改革的首要目标,重点推进考试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保障人民群众公平享有入学的机会。在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分配上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国家、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使得一批处在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较薄弱地区的学生尤其是农村学生,能以相对较低的分数就读区内外的重点大学,增加了上好大学的机会,提高了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升学率,确保不因贫困而无法上学,稳固脱贫攻坚成果,让更多人通过上学学习的途径追求幸福生活的价值诉求,加大促进了教育公平,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满足多元教育和个性发展需求。广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理念,为不同类型的学习者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最终为全区青少年都能享受更好更公平的教育开辟新路。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起步,到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再到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综合评价录取,逐步推行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招生录取新机制,采用“院校+专业组”的组合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满足普通高等学校选拔和培养人才的要求,提高考生选考科目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选考要求的匹配度,使学校招录到有相应学科特长和兴趣的考生,有利于进校后的人才培养和学校自身发展。在引领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方向上,也能够促使普通高中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兴趣特长和专业志向,更多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促进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
加强教育改革宣传,凝聚多方改革共识。务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系列活动,不断推进党史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主动正面发声,全面深入解读政策,努力让考生和家长正确认识、关心支持改革,凝聚改革共识,回应社会关切,厚植高考综合改革环境,为改革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教育系统开展培训工作,使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实施环节,让教育系统每一位行政管理人员、每一位校长、年级主任、班主任都能深刻理解改革的目的和方案,清楚地了解改革的细节,不折不扣地把改革措施贯彻下去,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总结经验,是为了更好地开辟新的改革路径,更好地把握未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进一步倒逼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改革。全区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改革责任,加强教学条件保障,加快标准化考点建设。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确保舆论导向,落实考试招生管理责任,强化考试安全制度和体系建设,全心全意为改革服务、为考生服务、为各级各类学校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对改革和考试招生工作的满意度。各高校要进一步明晰办学定位和选拔标准,研究探索考生综合评价机制和多元录取机制,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完善招生工作制度。各中学要积极调整教学组织方式,积极优化课程和教学方法,积极探究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后与学生自主权的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