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始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近700亩,现有12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15年98.51%、2016年98.71%、2017年98.74%。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8年在广西实施单独考试招生,41个专业共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30名。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计划 |
1 |
社会工作(智慧服务与管理) |
文理科、中职生(科类不限) |
30名 |
2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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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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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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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民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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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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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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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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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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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软件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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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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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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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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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智能控制技术(汽车电子设备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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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智能家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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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通信技术(4G /5G 移动互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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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微电子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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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物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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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市场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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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商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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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国际贸易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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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连锁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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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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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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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媒体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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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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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园林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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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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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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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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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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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农村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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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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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康复治疗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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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康复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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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旅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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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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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酒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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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空中乘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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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文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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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商务英语 |
注: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复的为准。专业介绍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http://zs.cswu.cn)。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参加 2018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注:2018年,经民政部批准,学校继续实施“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针对孤儿开展高职招生(含单招和统招),并由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解决就读经费(详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swu.cn),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考试费,到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31日。
2.报名资格确认(领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14日8:00~9:00。
3.报名资格确认地点:广西民政干部培训中心(南宁市长堽路254号)。
4.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五、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考试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广西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本次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综合测试两个部分,满分500分。
1.文化考试(笔试):300分
(1)普通高中毕业生直接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并折算为满分300分计入总成绩。
(2)中职毕业生须参加文化考试(闭卷、笔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两科(各科150分,合计300分),主要测试中职阶段文化基础知识。
2.综合测试(面试):200分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需参加综合测试。
(1)考试形式:综合面试(现场考核和问答);
(2)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职业倾向、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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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4日 |
9:00~11:00 |
综合测试
(普高生、中职生均参加) |
广西民政干部培训中心(南宁市长堽路254号) |
14:00~17:30 |
文化考试
(中职生参加) |
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三)成绩上报
我校于2018年5月4日向区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信息和成绩。
七、志愿填报
2018年4月27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的报名站领取志愿填报初始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初始密码),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对口招生资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建议考生一志愿填报我校,将优先择优录取。
八、录取办法
(一)5月9日至11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第四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高职单招计划缺额情况,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16日10:00至17日8: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高职单招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将于5月17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
(二)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生分开划线,按两类考生报名人数所占报名总数的比例进行划分,遇到生源不足的情况,两类招生计划可以互调。依据考生参加我院的“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总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并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经学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2018年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及录取)。到校报到学习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四)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婚庆服务与管理、空中乘务、旅游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男生身高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单招学生录取通知书和统招学生一并发放,新生通过单独招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学费、住宿费、户口迁移、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二)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联系方式
(一)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招 生 处:林老师、蒋老师、杨老师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招生网址:http://zs.cswu.cn
电子邮件:cswuzs@163.com
(二)考点联系方式
考 点:广西民政干部培训中心
联 系 人:覃鹏程
联系电话:18077786960
考点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长堽路254号
附件:1.2018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2.2018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申请审核表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8年3月8日
附件1: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8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一、“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文件精神,提高孤儿的受教育水平,提升他们就业、参与社会管理、融入主流社会的能力,2018年,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继续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合作,实施“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以下简称“助学工程”)。
“助学工程”主要面向生活在福利机构中的大龄孤儿,通过单独招生(或普通高考统一招生,简称“统招”,下同),解决经费的方式,为他们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每年高考之前,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和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与有单独招生计划的省厅共同协调,安排已报名参加当年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或统招)考试,成绩合格后进入该院接受三年国家计划内正规大专教育。
孤儿就读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三年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学费、食宿费、书本费等,由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项目经费承担。日常零用钱由原所在福利机构解决。
二、学校2018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招生方式
(一)单独招生
主要为四川、云南、贵州、陕西、青海、内蒙古、甘肃、宁夏、广东、广西、福建、海南、重庆地区生活在福利机构的大龄孤儿(经当地民政部门核定符合孤儿认定条件)中、已报名参加2018年高考并自愿报考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统一招生(普通高考)
主要为全国31个省(市、区)生活在福利机构的大龄孤儿(经当地民政部门核定符合孤儿认定条件)中、已报名参加2018年高考并自愿报考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成绩达到各省专科批次的我校提档线即可录取。
三、学校2018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申请方式
孤儿考生填写《2018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申请表》,在省级民政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寄到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经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确认的孤儿考生,被我校录取并来校报到学习后,即可纳入“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家园胡同16号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1201室 儿童抚育部
邮编:100027
联系人:焦老师
联系电话:010-65548840
附件2:
2018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申请审核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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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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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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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彩色
2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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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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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读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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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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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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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福利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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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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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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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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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 |
(本人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申请理由等)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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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机构意见 |
(孤儿基本情况、入院原由、入院时间、现监护人情况、生活经费来源及标准)
身心健康情况(有何病史、是否有心理疾病):
联系电话: 院长签字:
手机: (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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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意见 |
经审核,该儿童 (是/不是)孤残儿童, (同意/不同意)参加“2018年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
处长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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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申请人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父母死亡(失踪)或弃婴证明复印件;
3.福利机构作为监护人的证明。
请将上述材料审核盖章后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王家园胡同16号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1201室 儿童抚育部 邮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65548840传真:010-65548841